打出名堂过

NIKE 打出名堂

【打出名堂】活動辦法

報名期間

台灣時間2015年05月21日起至2015年06月18日23:59止。

活動報名辦法

1)參加者請拍攝一段總長不超過90秒(含90秒)的影片,用你能想到的任何方式來表達你對籃球的熱情與渴望(影片內容須有參加者本人影像,並完整回答以下3個問題,順序不限):
a. 簡單自我介紹(需包含:姓名/年齡/來自哪裡)
b. 你個人獨特的籃球故事(例如:籃球曾經帶給你的美好回憶、或是印象最深刻的一段經歷)
c. 請告訴我們為什麼#打出名堂的機會非你莫屬

2)在活動期限內,於#打出名堂 ─ FACEBOOK活動頁http://gonike.me/risetw-submit,以參加者本人帳號直接上傳報名影片 或 分享報名影片連結 以及文字說明 (提醒:YOUTUBE、FACEBOOK等平台,須將報名影片觀看權限設為公開),文字說明內文需加上著作權以及個資同意授權文字如以下 “我已充分閱讀並且同意 #打出名堂 活動參加者須知以及個資聲明” 並加上活動名稱「#打出名堂」,即完成報名。(參加者須知以及個資法聲明連結 http://gonike.me/risetw-terms)

3)影片拍攝規則,可參考:http://gonike.me/risetw 。

4)除可於FACEBOOK活動頁報名,亦可透過實體活動或特約店點報名,詳情將在http://gonike.me/risetw公布。

5)欲了解活動最新消息,可隨時關注http://gonike.me/risetw及NIKE BASKETBALL TAIWAN粉絲團。

影片拍攝要求

1)須自行拍攝上傳於指定活動頁完成報名,總長不超過90秒(含90秒)的影片、彩色黑白不限。

2)影片內容須符合NIKE品牌形象與精神,影片中未出現其它運動品牌之產品、圖案及LOGO的作品優先考量。

3)影片内容需要以本次活動內容打出名堂的挑戰相符合,主辦單位與評審對最終入圍者有選擇權。

4)影片不得涉及色情、暴力、政治、種族歧視等違法或違背善良風俗之内容。

5)影片中不得使用未經他人授權許可之肖像或智慧財產(如攝影、繪畫、建築、商標、商品設計專利等)、如需使用他人肖像或智慧財產,請檢附使用授權證明。

6)所有影片必須為原創,意即為獨立產生之創作,不得抄襲或複製他人之創意。

7)如違反上述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参加者的入選資格,該参加者須自行承擔其法律責任,並保證BRS NIKE TAIWAN(必爾斯藍基股份有限公司)免受任何損失。若該作品已被宣布為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參加資格並另行遴選入選者。

8)參加者應於2015年05月21日起至2015年06月18日23:59止完成作品上傳。

活動內容

1)最終入選者獲得參加最多為期七週的籃球訓練營之權利。

2)特殊要求:由於籃球訓練營涉及香港、大陸之行程,最終入選者須持有台胞證與有效護照,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3)各階段活動內容等具體事項,將持續於http://gonike.me/risetw及NIKE BASKETBALL TAIWAN粉絲團公布。

評選流程

1)評選團之組成: 由主辦單位與專業代表所組成

2)評選流程: 採用兩階段評選,流程如下:
第一階段: 初選
由主辦單位審查參加者所繳交之報名影片是否符合規定,並由主辦單位選出30位參加者進入第二階段複選
第二階段:複選
由主辦單位與專業代表,以場試與面試方式進行評分
(1)主辦單位將從複選階段中所選定參加者中,決議最終入選者
(2)各階段入圍之參加者數量,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變動之權利。

評選時程

1)2015年06月20日前,完成第一階段初選作業,並通知該階段入選之參加者,入選之參加者須在2015年06月20日(六)22:00前將姓名、聯絡電話、地址等資訊EMAIL到 digital.taiwan@nike.com,若未能於該期限內回覆完整資料,將視同放棄入選資格,主辦單位有權另行遴選入選者參與活動。

2)2015年06月21日,於當日進行第二階段複選作業。

3)最終入選結果將於2015年07月01日前公布最終入選者,並公布於http://gonike.me/risetw 。

4)以上日期如有變動,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參加者須知

參加者請自行拍攝一段總長不超過90秒(含90秒)的影片,在活動期限內,於#打出名堂─FACEBOOK活動頁http://gonike.me/risetw-submit,直接上傳報名影片 或 分享報名影片連結(如:YOUTUBE、FACEBOOK等平台,須將報名影片觀看權限設為公開),並於內文或影片標題加上指定文字「#打出名堂」,即已成功參加BRS NIKE TAIWAN(必爾斯藍基股份有限公司)舉辦之「#打出名堂」活動(以下稱「本活動」)。主辦單位接受您(以下稱”參加者”)的作品前,您必須仔細閱讀並同意遵守並接受下列規定與個資聲明:

1)參加者需年滿16歲(2000年06月18日以前出生),了解並接受「#打出名堂」活動參賽規則。

2)參加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協辦單位及關係企業,得於中華民國境內與境外,為推廣本活動、廣告宣傳及後續作品發表等目的,無償使用參加者的作品,不需再向參加者或第三人取得授權或支付任何費用。

3)參加者必須擁有此作品的智慧財產權,作品內容必須未曾被公開,無抄襲、剽竊或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等情事,不得涉及色情、暴力、政治、種族歧視等違法或違背善良風俗。若參加者年齡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在參與前應得到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的同意。如發現參加者不滿活動年齡或未得到其監護人同意,參加者之資格將被取消。

4) 參加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擁有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得使用、修改、刊印、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展示等權利,不須另行通知或支付任何費用。

5)若參賽作品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或獲獎資格,相關法律責任皆由參加者自行負責,若因可歸責於參加者之事由致主辦單位遭受任何索賠、訴訟、要求或損失,參加者應給予賠償並保證主辦單位免於受到損害。

6)上述條款適用中華民國法律,因本條款或參賽活動所產生之任何爭議,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7)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參加者一旦參加本活動,則表示同意接受本辦法之拘束。

個資法聲明

1)本活動由BRS NIKE TAIWAN(必爾斯藍基股份有限公司)主辦,並委由演鏡互動創意有限公司與展逸國際行銷有限公司製作執行。

2)您參加本次活動時,主辦單位將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及地址等資料),並作為本次活動之活動聯繫、活動公告、後續處理、聯絡及紀錄等行銷目的使用之用途。

3)主辦單位以及其關係企業對於您提供之個人資料,將妥為保存,並於活動結束一年內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於上述活動以及行銷之目的內,於中華民國境內外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主辦單位為達成前開所述目的得將您的個人資料傳遞給主辦單位之關係企業,以及為主辦單位進行資料維護、處理及寄送之服務供應商,無論傳輸地點是否在中華民國。

4)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您可以隨時向主辦單位要求查詢、請求給予複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若有個人資料權益相關問題,請聯絡活動小組digital.taiwan@nike.com,並註明您的姓名以及活動名稱。於收到您的要求後,我們將在相關法令許可之範圍及合理期間內依您的要求進行處理。

5)若您不欲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將影響您參加本次活動或取得主辦單位活動參與之權益。